關於信任這個命題

你在面對「信任」這個議題的時候,心裡想到的是什麼?你如何定義「信任」?

大部分的人,也許在想到「信任」這個問題的時候,是想到「相信對方永遠不會做出不利於我的事」。而當我們對信任擁有這樣的認知的時候,就很像我們希望事情永遠都不要變,或是希望不要受到地吸引力影響一樣荒謬。唯一成立的,是人永遠不會做出不利於「他自己」的事。不論這件事表面上看起來是否對他有利,或他「意識上」認為是否有利,「實際上」都是有利的。
舉例來說,一個人一直酗酒,表面上看起來好像對他不利,他意識上也認為這不好,但實際上喝酒滿足他的許多需求,所以「實際上」來說是有利的。不論本人願不願承認或有沒有發現。分手這件事情也是,一個人選擇跟另外一個人分手,也許意識上很痛苦,但他做的是「對自己有利」的選擇。
但如果現實長這樣,我們還要相信愛情嗎?
我們可以這樣理解,一個人做出對自己有利的事情,不見得對你是不利的。例如如果對方喜歡看到你開心,那就是對他有利同時對你有利的事情。一個人去做善事,表面上看起來好像利人不利己,但事實上他因為做了善事而得到了自我良好的感覺,或是他認為做善事會得到日後的福報等,所有行為都建立在「實際利己」上,沒有例外。
所以看似無私的行為,實際上是利人又利己,而且只有當利己這個狀態成立的時候,「看似無私」的舉止才會發生。因此,當愛情之中兩個人都有能力去滿足彼此的需求時,他們在做的事情就會是「利人又利己」而變成「雙贏」的狀態。如果今天關係中有其中一個人做出了利己而不利他的作為,那就代表著另外一方也用「實際上」做了利己不利他的行為,惡性循環之下得到的結果。(這個利己不利他,也許表面上看起來會像是付出)
當我們定義的信任是前者以為別人永遠會對我們好,或是永遠不自私,那是建立在對方像神一樣能夠愛世人,愛敵人的狀況之下才有可能發生。我們就會一直覺得自己被別人背叛,就像我們希望太陽不要下山一樣,覺得自己一直被太陽背叛。
那信任是什麼?我現在還沒有一個清楚的定論,但我這幾年學習到的信任,更像是一個「主動的選擇」。在我的理解中,信任可以分成兩個層面,一個是「信」一個是「任」。信就是相信某個狀態、概念是真實不虛的,任則是把事情交給別人的意思。
信的對象不一定要是人,也可以是無形的事物上,例如神或「對方不會背叛我」。任的對象也不見得要是人,只要是「自己以外」的事物即可。「信」是一個心理狀態,必須建立在真相上面,不然我們就會時常覺得失望,覺得人生很黑暗。「任」則是一個交付的「動作」,是一個對於自己以外的人事物臣服的展現。
例如當上司把工作交給下屬去做,信任下屬會好好完成它,信任的期望要被達成會需要兩個前提,第一個是上司對於下屬的「信」是建立在真相上,下屬的確具有好好完成工作的能力或潛力(能力是已經有的,潛力是可能會因為外在因子被激發的,例如被鼓勵或被信任這件事本身),以及上司把這工作完全的「交付」給對方處理,而不霸佔對方處理的任何一絲主權,只有當下屬需要幫助時,才根據下屬的問題予以協助。
換句話說,關係裡的信任,會需要建立在接近真相的「信」以及把事情交給對方的「任」上面,你信任對方的這個期望的結果才會如實發生。要做到接近真相的信,需要人生的歷練,看清事實與不騙自己的能力。而要做到任則需要認知到自己沒有比別人厲害,認識別人的存在與你同等的價值。容易自卑的人比較需要去處理「信」的課題,而容易自傲的人則需要去處理「任」的課題。
以trust fall這個團隊活動為例,我要做到信任這件事,必須相信「做出正確(放鬆往後落下)動作大家會接住我」,並且將自己完全的交給在下面接住自己的人。前面是一個意識上的信念,後面則是完成這個信念的動作。缺乏任一個,都會使下面接的人不好接,也會使他們感覺到不被信任的挫折。
以我自己為例,我很容易有「信」但沒有「任」,也因此也做不到讓身邊的人感受到自身力量。有些人很容易有「任」沒有「信」就很容易被騙或是沒有辨明是非的能力。「信與任」同時成立時,會使得關係裡被信任的人充滿力量跟去完成信任的期待的動力,使給予信任的那方覺得被愛。缺乏任何一個,都容易使得信任的結果落空。
《信任的修煉——延伸課程:一對一教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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