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真的需要愛嗎?

很多人終其一生,都在尋找「愛」或是「幸福」。

佛洛伊德的理論,認為人在小時候受到的創傷,會跟著我們到我們長大,並且在我們心中造成了無法抹滅的傷痕,我認為這個理論有其道理在,但這個理論很容易成為我們逃避為自己人生負責的藉口。「因為我爸媽這樣對我,他們自己也不夠成熟,我沒有好好被愛過,所以我今天是一個____的人」「因為我爸媽所以我對於愛有障礙」「因為我童年的經驗所以我不太會撒嬌」「因為我過去的經驗我認為我沒有資格活著」。而相反地,阿德勒的學派則主張,不幸跟沒有愛的生活是妳自己創造出來的。
我也常常鼓勵我的學生或是諮詢者可以去想想看「為何我會成為今天的自己」,去追溯過去、童年的經驗(有時候我們不認真想過,甚至根本不記得)。接觸過這麼多諮詢者、學生,聽過那麼多的心事跟煩惱,我發現一件很有趣的事情,那就是遇到的事情越輕微的人,越容易把自己想得很慘。(當然如果遇到事情很輕微也認為很輕微的人就不太會來諮詢了)反而我看到的那些真正經歷重大的損失以及創傷的人,反而比這些「自認為自己受到了極大創傷的人」更努力生活、面對自己的人生與人生的責任。
我發現有很多學生會因為童年跟爸媽的經驗,會產生「我必須要做什麼,爸爸媽媽才會愛我」的這種想法,甚至把「愛」跟「生存」跟「活著」做了直接的連結。但我們真的有必要去尋找「愛」嗎?或是一定要從某些人身上獲得的愛才能稱之為「愛」?
先從父母討論起好了,父母對我們自身影響甚巨,這是不可否認的事情。我們可以先把情緒擺一邊,從一個最根本的方式去思考問題,我們常常會認為「只有爸媽會這樣無條件愛我」反過來說,很多人的觀念中會因此深植「如果爸媽都不愛我了,就不可能會有其他人會給我愛」。
我常常看到一些連續劇,發現自己的父母不是自己的親身父母,就非常想要去找尋自己的「親生父母親」,然後把這些年給自己愛與照顧的父母給忘記一陣子。我們先假設養父母是很愛這個人的,只有「知道了自己的親生父母沒有盡到愛(照顧)自己的義務之後,才產生了不被愛的感覺與矛盾,與在親生父母與養父母之中產生選擇的掙扎」那如果他永遠都不知道自己的爸媽不是親生的,那是否這些「不被愛」的感覺會永遠不會出現?
再舉另外一個例子,如果是被動物帶大的人(有非常多實際案例大家可以上網找找),根本沒有自己身為人的自我意識,反而認為自己是其他的物種,受到了養活自己的動物給予的愛(照顧),甚至在這個「人」的觀念中可能根本不會有什麼一定要從「親身父母」身上得到愛才叫愛。而是他只要自己認定養活自己的動物是會且能夠保護自己安全無虞的人就好。
事實上,也有非常多的父母並沒有盡到父母基本該做的事情(我在這邊並非定義父母應該或不應該愛小孩,但至少不應該出現虐待、性侵等等這種犯罪性的行為。)在我接觸的案例越來越多,也會發現這世界上不能來出來說的事情太多了,我們就以為他們很少數且不存在。即使是發生這樣的事情,很多她們身邊的人也會勸他們「要體諒父母」或是「跟父母和解」,就是因為上述大部份的人深植我們教育所給的「健全的家庭」「愛自己的父母」等家庭層級的社會化觀念,並無知的以為這些「連基本不犯罪」的父母不存在(因為這樣的認知,所以才會選擇去叫小孩體諒父母,而不是選擇鼓勵小孩跟父母分割),才會不給予這些人喘息的機會,還是要盡所謂的「孝道」才有可能會活得健康快樂。
但這樣的方式跟壓力反而會使她們陷入更多的痛苦,如果我們是被狼養大的,可能還不會有這種問題,不是一件很諷刺的事情嗎?(老實說我其實不太理解人類為什麼要把這些人抓回來硬要把他們社會化,只是因為想實驗還是基於人類對於「必須跟同類生活才會幸福」的自大?也許持續讓他在大自然生活還會活比較久呢。又人類哪來的權利去把這樣的人強制抓回社會中,並且如何證明他不是因為自由意志而選擇跟動物生活而不是逃走?)所以讓我反思的事情是,我們有一定要從「父母」身上得到愛我們才能幸福快樂?還是「父母」、「健全的家庭」、「只有父母會這樣愛我們」,本身就是一個無法察覺的觀念陷阱?因為我們認為自己有社會化的必要,所以才會認為一定要從父母身上得到愛,我們才可以是一個健全的人。但事實上並不是只有自己親身父母才會這樣愛自己,若你聽過足夠的故事,會發現「不是親生卻可以無條件愛你」的「照顧者」的案例非常多。
回到我們的主題,我們真的有需要得到愛嗎?我們對於「愛」的定義是什麼?對於被動物養大的「人」,也許愛就是「被照顧」而且「安全活著」。我傾向於相信每個人有自己去定義「什麼是愛」的自由,所以我們也得尊重別人認為的愛是什麼,也就避免去規範別人「要這樣愛我才是愛」的情況發生。既然我們可以自己去定義「愛」,我們能做的是尊重別人對愛的定義,跟在自己與他人身上實踐自己對愛的定義。
對於我來說,愛就等於感恩。我記得我看過一個影片,是關於一個色盲收到了一個「可以讓色盲看見顏色」的眼鏡的發明作為生日禮物的影片(連結在此,建議先看完再繼續看文章)。這讓當時的我非常的震撼,也淚流滿面,當我在討論「愛」這個議題的時候,我想起了這個影片。竟然對於一個色盲人士來說,能夠看見顏色是一個這麼神奇、這麼充滿了開心以及喜悅的事情,但這對我來說是多麼的裏所當然,「理所當然」這件事情有多麼可怕,他讓我們不知道我們自己擁有什麼,而一直去執著我們所沒有的。
這不過是「顏色」而已,那我還忽略了多少、多少在我生命中我擁有但卻認為理所當然的事情,每天有這麼多無限多的事情值得我去感恩,讓我想起我對小事情不滿的時候有多麼的愚蠢。我現在活著、而且可以養活自己、我可以接觸到這些學生、我擁有父母、我擁有可以24小時到便利商店買東西並且繳費做一大堆事情的權益、我可以隨時喝得到水、我可以上完廁所一個按壓就不管我的排泄物到哪裡去了、我不會容易產生仇恨、我不會想要犯罪(沒錯這非常值得感恩)、我看得到、聽得到、能夠說話、擁有沒有過胖或過瘦的身體、我可以隨時隨地上網看影片、我可以吃得到好吃的東西、我可以打電動、我有時間思考......這麼多、這麼多值得感恩的事情每天在我們身邊,每天花24小時感恩可能都來不及,我們怎麼會都把焦點都擺在我們「沒有擁有」的事情上面呢?
活著本身就是愛,因為「理所當然」我們忘記了我們本自俱足。
這就是為什麼,擁有越少的人,越知道愛是什麼,因為他們觀念中的「理所當然」比擁有更多的人更少,每一件事情都值得感恩,當然他們也就會充滿了「愛」。在我們身活周遭,能夠給我們勇氣、鼓勵跟愛的人,其實都是那些擁有比你更少的人(例如:狗、殘疾人士、鹹魚翻身的人....你不會在天生麗質或是出生含金湯匙的人身上得到什麼勇氣跟鼓勵)。
或許要真正得到愛跟幸福,就是要屏除我們對愛與幸福的執念,因為我們只要「想要」就是認為自己沒有,而我們為了認為自己沒有,就必須找證據證明自己沒有,也就把焦點放在了我們沒有擁有的事情上面,也就造成了我們的不幸、不快樂、不被愛,也就會造成自己憤世嫉俗充滿負面情緒又讓別人不喜歡你的惡性循環。難怪阿德勒會說,是我們自己讓我們自己變得不幸的。而當我們自身充滿愛的時候,愛才會隨之而來,而你此時此刻身邊就有一大堆你其實本自俱足的理由,就看你願不願意去發現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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