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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顯示的是 3月, 2017的文章

[FB] 男女朋友先同居,很容易分手?

【男女朋友先同居,很容易分手?】 前一陣子我媽跟我說:「男女之間真的要有點距離,我看過報導說研究統計,有同居過的情侶,有六成最後不會走在一起。所以你最好不要跟男友同居。」 我心裡其實一直對這個說法有點疑惑,並且這個「研究」是有謬誤的,就像是我們常常以直覺性判斷的系統性錯誤造成的可預見偏見。既然情侶如果先同居就不會長久走下去,結婚要住在一起是遲早的事情,難道結婚之後住在一起就不一樣了嗎?少住個那一兩年,我想情況也不會因為比較晚住在一起而變得比較好。 頂多是因為在「不知道對方不適合跟自己一起生活」的狀況下又多投入在這段愛情中幾年,或是因為結婚後比較難分手(要離婚很麻煩)或是決定有了小孩這種大計劃下,本來因為生活習慣不同等等事情可能會分手,但因為結婚了會考慮更多(例如要跟家人交代、辦離婚手續、小孩歸屬等等麻煩問題)而選擇繼續走下去,或是選忍讓。這並不代表原本如果沒結婚時想要分手的原因會消失吧? 因與果並不一定是馬上會顯現的,更大部份的時候是會經過很多年才會顯現。不住在一起,不代表彼此就會給對方空間,如果雙方彼此的習慣或是對生活沒有共識,不管有沒有先同居,都會是一樣的。只是爆發先後的問題而已。 再者,關係本來能夠順利磨合並且「快樂、自願、沒有苦衷」地走下去的關係本來就不多了,那麼直接把「有同居」這個條件加上去的這個群集,然後說這個群集有很高比例不會走下去然後勸說大家不要同居,就是很典型的邏輯謬誤。 的確,同居是一個容易讓彼此更沒有空間跟距離的一個原因之一,也更容易產生摩擦。但如果確切地知道彼此應該有什麼底線,為了這段關係的新鮮感,彼此需要在同居的時候做什麼約定跟規範,那麼,不論有沒有同居,跟這段關係會不會結束,其實沒有直接的關係,也許只是讓本來就不應該繼續下去的關係,早點結束而已。

[FB] 曾幾何時與陌生人打招呼變成了一件難事?

【曾幾何時與陌生人打招呼變成了一件難事?】 有去過松山運動中心的人都知道,體適能區域的某一塊,有一區是給小朋友的遊戲區,與整個體適能空間隔著透明的屏風。 今天我在拉筋的時候,有一個小女孩,對著我揮了揮手,我愣了一下,也對她揮了揮手並且給了一個微笑,一點也不覺得有什麼奇怪。後來我在做核心的時候,她又跑過來偷看我,這次她又對我揮了一次手,帶著笑容,我也回以她一樣的回應。 我當下想想,如果一個小女孩跟自己揮手,大概誰也不會覺得奇怪,還會親切的揮回去,要不是有透明屏風隔著,大概也會去跟她講個兩句話。為什麼不覺得奇怪呢?我想大部分的人答案可能是「因為她還很天真無邪,不會想那麼多」。 那曾幾何時,對於台灣人,搭訕這件事被污名化了?我想也情有可原,一當我們變成大人後,搭訕這件事就不再只是邂逅,而是一發生在自己身上的時候,就會有「他是不是有什麼意圖」的警覺心出現,想著自己可能會被詐騙、被推銷、被攻擊、對自己有意圖等等。 我還記得我第一次去歐洲的時候,一下飛機到的是荷蘭,第一個文化震撼就是在機場,跟人眼睛對到的機率。尤其,他們只要有跟你對到眼,都會對你微笑,甚至不分男女,有可能沒趕時間,就走過來跟你講一兩句,也沒有什麼目的,也不會留聯絡方式,就只是人與人之間的交流而已,那就是搭訕。 那時候我就覺得,台灣很可惜,只要有眼睛對到,都會習慣避開,太在乎別人覺得自己「格格不入」,但其實,在這冷漠的都市叢林中,每一個人,都是很渴望跟人交流的。 就像那個小女孩一樣,想跟誰打招呼,就跟誰打招呼,甚至會跑到自己附近,再跟妳打一次招呼。我想我們都會有這樣的渴望,想去認識誰,想跟誰說說話,但因為怕自己「被當成怪人」所以沒有人會去做這樣的事,搭訕也就變成了「有心人」才會做的事情。 但我其實相信,只要自己只是很單純的想要與人交流,大概也不會有人會覺得妳是怪人,或是想逃離,可能甚至會有受寵若驚的感覺。如果我們自己不覺得奇怪,當然對方也不會覺得奇怪。甚至可能會羨慕妳有這樣開放的心胸願意去跟陌生人講話。 我們除了親人之外,有哪個人,是不用經過陌生人的階段的呢?我們自認為需要一個「合理」的情境才能跟別人交流,就是受自己所限制了。當我們小時候在公園玩耍時,也不是就直接與另外一個小孩說起話來,變成朋友的嗎? 當你想要引導小朋友思考的時候,你問每一個問題,他都會很認真的思考回答,不會急著要下結論,或是急著去推測一些什麼。

[FB] 經營好關係的大重點:上醫醫未病

古人說,「上醫醫未病之病,中醫醫欲病之病,下醫醫已病之病。」很顯然地,在愛情這個領域,我們是下醫。為什麼這麼說呢?因為會來找我們諮詢、問問題的人,大概有60%的人都在感情中已經「出現明顯的問題」之後,甚至是已經什麼錯誤都嘗試過了之後,才會來問我們問題。出現明顯問題的意思是,通常會來問的人都已經面臨到對方已經開始躲我、不想理我、不把我當一回事、對我非常冷淡....等等的非常明顯的問題,才會想要解決。 如果我們把愛情中的問題比喻成癌症,每一個累積起來的感覺、情緒、變化,都是一個癌細胞,那麼在能夠意識到癌細胞正在破壞這個關係母體的時候,早就已經幾乎邁入末期了。很多時候,感情中的問題其實可以及早解決,在問題還沒出現的時候就把可能造成問題的狀況都先解決掉,其實就可以避免關係母體的死亡。 但要成為這樣的人,首先必須對自己有相當高的覺察力,再來是對對方的覺察力,以及面對問題不情緒化(但會利用情緒)以及處變不驚的能力。甚至有些時候,問題是在還沒交往之前甚至是喜歡上之前,就能夠先預見的。例如一個需求是必須被男人捧在手心上的女人,跟一個目前只想要拼事業的男人在一起, 如果兩個人互不相讓,彼此都想要改變對方,那麼這段感情在一開始就可以預見它的結束。 那要怎麼知道一個女人是「需要男人捧在手心上」的呢?也許她容易因為一些小事而耍脾氣、極度容易吃醋,過去交往的經驗幾乎都是追她追得要死的男人,其中有一個「傷她很重的」卻是不太在乎她、不把她當作公主對待的男性。這個女生她的感情問題就很容易有個狀況出現,就是「她喜歡的她抓不住,她既愛那種抓不住的男人的危險,又同時想要把這樣危險的男人改造成追她追得要死、把她當公主一樣服侍的人。這種男人不是沒有可能變成把女生捧在手心的男人,但這樣的女生很習慣用對工具人類型、對自己百依百順型的男人的方式,來對待抓不住的男人。 她不知道的是,她能夠讓那些工具人類型的男人對自己付出,是因為他們不敢也不想失去這段感情,所以她們才有辦法用威脅、利誘、任性、大哭大鬧的方式得到自己想要的結果。但她抓不住的男人絕對不吃這套。這個女生就會一直面臨「我只有辦法跟我沒那麼喜歡、追我追得很努力的男人在一起」的局面。 或是兩個都是強勢的人在一起,如果沒有人願意軟下來、放下身段,這段關係絕對不可能長久。這世界上不是沒有例外,但例外也不能違反宇宙與大自然通用的法則,違反了絕對是吃屎。但我們容易因為情

關係發展,價值觀一定要合比較好嗎?

我跟我男朋友是完全來自不同文化的人,自從開始研究關係之後,對於現在大家常常在說的「價值觀念」要合這件事,常常抱有一些疑問。當然不可置否,有一些人生大方向必須有共識的地方,還是要一致認同比較好(例如要不要生小孩這種無法反悔的事情XD),但很多時候,「價值觀不合」的問題,其實根本沒有想像中那麼嚴重。 很多時候,我們可以去想一想,我們嘴巴說的「價值觀要合」才會走得久,但是跟你價值觀念真的完全合的人有多少?再者,價值觀這種東西,世界上有幾個人就會有幾種,即使你真的以為很合了,裡頭又多少我們尚未發現的差異?而真的差異一定要「合」才走得下去嗎?還是其實如果用更深層的角度去看這件事,是不是會變成只有「有沒有能力跟意願接納差異」的問題,而不是本身兩個人「合不合」的問題呢? 有經歷過關係的人其實多少都知道,磨合的過程其實很辛苦,裡面會有很多意見不合的地方,而這些不合根據關係裡面兩個人的個性與習慣的不同,則會有很多不同的展現方式,有些人是大吵甚至打架、有些人是冷戰、有些人是爭辯、有些人是理性溝通....各種方式都存在。因為磨合其實必須透過了解對方對很多事情的定義以及不同的觀看角度,如果沒有基本的「沒有絕對的好壞對錯」的觀念的人,一生之中必定會讓自己卡在不斷地進入關係然後爭執不休的循環之中,因為認為只有自己的想法是好的、對的,所以缺乏了同理心,衝突的源頭皆來自於此。然後自己以為是「溝通」其實自己做的事情只是想要「爭到贏」而已。 但在討論這個問題前,還是要有一個大前提,就是要懂「課題分離」這個功課。課題分離其實很簡單,就是問「要承擔這個行為的結果的人是誰?」就能夠輕鬆分出來,但如果像是我前面說的生小孩這種例子,承擔結果的就可能不是可以隨意去切割的。但很多時候我們與另外一半爭執不休的點,可能就只是我們已經去侵犯別人的界線的問題罷了。 舉例來說,前幾天有個人找我諮詢,她提到她媽媽總是會因為自己如果喝湯,都直接用筷子跟碗喝,而不會去拿湯匙方便其他人而生很大的氣,她媽媽會很惱怒地說:「我教你這麼多年,為什麼妳還是這樣!」這就是很典型的,媽媽想要把自己的價值觀強行加諸在小孩身上的例子,其實因為其他人可以自己去拿湯匙,她自己要只用筷子喝湯也不會影響到任何人,但媽媽卻發了這麼大一個脾氣,「不體貼」這件事承受後果的是孩子的事,但媽媽總是想要介入這個課題,因為想要滿足自己「有當好媽媽」的感覺罷了。這其中缺乏

[FB] 有魅力的女人不會被條件所束縛

【有魅力的女人不會被條件所束縛】 女人要受男人歡迎,需要具備的條件是什麼?我想追蹤我許久的人會說「身段」、「氣場」、「肢體語言」、「氣質」、「智慧」等答案,卻還是會因為「年紀」、「外表」、「身材」而自卑,代表其實她沒有真正相信,其實「有魅力」這件事情是可以超越條件束縛的。 年紀、外表、身材如果符合社會價值的「好」,一定有其優勢,這是我們所有人都不需要也沒有必要否認的事實。但這世界上仍然存有非常多的「例外」,如果妳想弄懂這個世界,想要弄清楚某種東西運作的道理,與掌握其精華,就不能不去看這些「例外」。因為宇宙是有它的規則的,法則只要出現一個例外可以推翻,那就不能稱為「法則」,只要無法包含所有的狀況,那就只是表象,而不是真實。 有沒有年紀超過了35歲仍然會讓大部份的男人都點頭如搗蒜說願意交往的女人?有。 有沒有仍值青春年華,但還是一點都沒有吸引力的女人存在?有,而且很多。 有沒有外表不是特別正,只是中等的女生卻會讓男人趨之若鶩的女人?有。 有沒有外表不錯,但卻每每讓男人更認識就失去興趣的女人?有。 有沒有身材不瘦,沒有蜜大腿也沒有水蛇腰但卻可以讓男人捧在手心?有。 有沒有身材火辣,幾乎身材零缺點的女人卻每一段感情都被拋棄?有。 徐若瑄、林志玲、林心如、賈靜雯,年紀都40上下但吸引力仍無限。 舒淇演藝圈不正但氣質堪稱海市蜃樓,越長大越能欣賞舒淇的美。 小甜甜不瘦不正,卻也能跟各種帥哥來往。 Jennifer Lopez、Mariah Carey、Madonna(比前夫大30歲),各種差10歲以上姐弟戀。 男明星也有長得不帥但是女生超愛的明星啊,Benedict Cumberbatch、Tom Hiddleston、Michael Fassbender,都是五官不怎麼樣,但氣質堪稱海市蜃樓的人們。 這些人都可以當我們都知道的例子,妳可以說這些人「雖然老但是漂亮啊」「雖然胖但是有錢啊」「雖然不漂亮但是有才華啊」,妳可以也說「她一定有什麼過人之處」。 廢話,當然有過人之處啊! 難道妳就會喜歡一個什麼外表條件都很差、連脾氣都很差、沙文仇女、沒錢又愛抱怨的男人嗎?如果妳不會,當然這些女生也要有些過人之處,讓男人可以忽視甚至連大眾認為的「缺點」都視為可愛的部分。男人看不看外表?當然看啊!但妳如果裡面什麼都沒有可以讓人欣賞的部分溢出來變成氣質,那當然要用外表挑,同樣是內在沒東西、沒安全感